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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托代理业务风险及防范对策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5-03-08


    资金信托代理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利用自身网点、网络、各种清算手段及客户资源,协助信托投资公司推介其公开对外发售的某项资金信托产品,代其收取委托人申购资金信托产品资金,为信托机构和投资者提供资金划拨以及相关账户服务的行为。 

    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纷纷开展同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合作,协助其推介资金信托产品,资金信托代理业务得到快速发展,综合收益不断提高。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信托业目前还处于起步、发展和竞争分化阶段,业内法规、自律监管等方面尚在逐步完善之中,市场和政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社会公众对信托投资的理解和承受力依然有限。这些都不可避免地给商业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因此,银行在开展资金信托代理业务时不能将其视为一般的代收代付业务,要在认识风险、把握风险、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同信托投资公司的合作,做好资金信托代理业务。 

资金信托代理业务中的主要风险隐患 

    一是信誉损失风险。从资金信托的性质上看,银行在办理资金信托代理业务时,为投资者和信托投资公司提供的是资金收付和相关账户服务,但由于资金收付是在银行柜台完成,因此,信托投资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了银行的公信力,而银行信誉会淡化公众投资信托产品的风险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信托计划没有产生预期收益,不能按照预期收益偿付投资受益人,甚至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就势必会给银行信誉带来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再缺乏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银行三者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将会使银行被动地陷入到各种纠纷之中,进一步导致银行遭受信誉损失的风险。 

    二是资金信托代理业务主要环节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可以从事信托、投资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加之大部分信托计划期限较长(多为一年以上),这就造成该项业务风险点多,操作链条长,涉及面广。特别是在相关法规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业务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很容易形成业务办理环节的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三是代理的资金信托产品的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或风险隐患,可能形成无效代理,甚至违规代理。这主要表现在代理的资金信托产品对投资者缺乏亲和力,如预期收益同计划期限、银行利率以及其他风险因素不对称,或者资金信托产品的投向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且防范措施不具体等,这些都会造成产品发售不出去,完不成募集计划,甚至造成项目信托计划不成立,从而给银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承担某种违约责任。 

资金信托代理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选择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的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这是防范资金信托代理业务风险的前提条件。要选择那些资本、资产规模较大,从业人员素质优良、管理严格、赢利能力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特别是在当前信托业在急剧膨胀的社会需求的拉动下正处于快速发展、产品创新、竞争分化的阶段,因此,严格选择合作伙伴开展业务合作对银行来说十分重要。而银行在网点、网络、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也使这种选择成为可能。 

    选择高质量的资金信托产品。这是防范资金信托代理业务风险的基本要求。银行在开展资金信托代理业务时要积极营销并选择那些产品设计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投资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代理综合收益较高的信托产品计划,特别是由银行或者有担保资格、能力的法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风险已降至较低程度的代理产品要积极争取代理。这就要求银行的业务人员在代理时要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敏锐的市场反应能力,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选择。要坚决杜绝代理资金信托投向不明、投向限制性行业、产品设计有缺陷等存在较大潜在风险隐患的信托产品。同时,在目前投资渠道多元的情况下,银行选择代理的信托产品还要适销对路,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以确保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代理银行三者利益的统一。 

    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这是防范资金信托代理业务风险的关键环节。尽管各家银行针对资金信托代理业务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对资金信托代理业务的风险提示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代理机构、经办网点由于担心影响信托产品的发售和募集计划的完成,只重视产品的正面宣传,而忽视、甚至回避对风险的提示,这就造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所以,在代理信托计划发售时要把风险提示作为业务代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一方面,要依据信托法规制度,明确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银行三者的责任和义务,谨防将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的责任和风险转嫁到银行;另一方面,要在代理网点采取有效方式对公众进行风险提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投资者书面申明银行仅履行代理业务,不对信托资金还本付息提供任何形式担保,并由投资者签字后方能办理。事实证明,揭示风险使投资者对投资产品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但不影响信托产品的发售,反而还能使投资者在把握风险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信心。 

    进一步完善对信托代理业务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这是防范资金信托代理业务风险的根本保证。资金信托代理业务与银行的其他业务一样,虽然存在一些风险因素,但只要在具体操作中针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风险防范,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一些风险还是可以得到有效防范和控制的。由于资金信托代理业务从市场准入到办理本金清退和利益分配整个过程涉及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市场营销、财务核算、科技网络、代理机构等多个部门,这就要求银行必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用制度来保证各个操作环节的规范有序。此外,还要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考核,切实防范风险,促使资金信托代理业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健康发展。(作者单位:农行河南分行) 
 
(xintuo摘自中国城乡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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